寧夏化工巨頭被申請破產重整!
全球涂料網訊:2023年11月16日,寶塔實業(000595.SZ)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東寶塔石化關于其被申請破產重整的相關文件,獲悉寶塔石化被債權人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
該公告還顯示,截至本公告日,寶塔石化持有公司股份3.98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4.99%,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凍結和輪候凍結。公司當前控股股東為寧夏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寶塔石化已于2023年11月14日簽署了繼續放棄表決權的承諾函。
據了解,2011年3月,當時正如日中天的寶塔石化以大股東的身份正式進入因虧損面臨退市的西北軸承,后更名為寶塔實業。
公開資料顯示,寧夏寶塔石化集團,創建于1997年,原為一家以石油化工為主業,旗下公司涵蓋領域包括教育、金融、新能源等,曾經是寧夏最大的民營能源企業、我國西北最大的民企煉化企業,當時,其掌門人孫珩超是寧夏首富。
在2018年年度胡潤百富榜上,孫珩超的上榜身家仍高達155億元。榜單中,寶塔石化的羅運剛(70億元)、何東翰(65億元)、紀靜(45億元)三人也入圍胡潤富豪榜單,孫珩超等四人上榜財富共計335億元。
2018年5月,僅成立兩年多的寶塔石化財務公司出現債務危機,承兌的大量匯票出現到期無法兌現情況,隨即傳來寶塔石化及其實際控制人孫珩超涉嫌刑事犯罪的消息。
2018年12月18日,孫珩超以及兒子等8人被捕。
2020年8月24日,銀川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單位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孫珩超、孫培華、王高明、米榮榮犯票據詐騙罪,被告單位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人霍言、劉雪梅、黃健飛、陳晨等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被告人霍言、薛曉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朱魏楓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3年以來,寶塔集團開始出現大規模虧損,被告人孫珩超作為董事長,明知該集團不符合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資格,為解決寶塔集團資金短缺問題,仍然安排霍言等人籌建財務公司。
2016年4月,財務公司成立。孫珩超為達到為寶塔集團融資的目的,在明知寶塔集團巨額虧損、資不抵債、無兌付能力的情況下,指使財務公司通過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進行融資。被告人孫培華、王高明、米榮榮在孫珩超的授意下,實施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提供所需的增值稅發票、積極出具相應材料等行為。
被告人霍言、劉雪梅、黃健飛、陳晨等身為被告單位財務公司的總經理等,違規與被告人朱魏楓等票據中介合作,明知辦理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無真實貿易背景,仍然予以審核簽發。
自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31日,財務公司共計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票據49522張,票面金額284.60億元。至案發,未兌付銀行承兌匯票27064張,未兌付金額171.29億元。
期間,被告人霍言、薛曉攀還分別收受被告人朱魏楓等人賄賂逾百萬元。
根據上海清算所披露數據,截至2018年9月底,寶塔集團資產總計668.5億元,總負債340.56億元,其中流動負債259.35億元,高達76.15%。寶塔集團流動負債主要為應付票據和短期借款,分別為164.1億元和43.85億元。
事實上,早在2020年3月20日,寧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以寶塔集團未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銀川中院申請對寶塔實業進行重整,寶塔破產才進入實質階段。
2021年1月,銀川中院裁定確認《寶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意味著著寶塔集團破產重整一案已審結。
2021年11月底,成立才3年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CBIRC通報里,有一項引發日后企業與金融機構危機的“利用平臺虛構業務進行融資”,與寧夏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的行為高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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