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布工業涂裝工序VOCs排放標準
《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排放控制要求排氣筒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應執行表1規定的限值:
福建省發布工業涂裝工序VOCs排放標準 涉及汽車、家具等行業
福建省發布工業涂裝工序VOCs排放標準 涉及汽車、家具等行業
汽車整車制造涂裝生產線單位涂裝面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應執行表2規定的限值:
福建省發布工業涂裝工序VOCs排放標準 涉及汽車、家具等行業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應執行表3、表4的規定:
福建省發布工業涂裝工序VOCs排放標準 涉及汽車、家具等行業
《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在工藝措施上要求:
汽車制造企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涂料應符合GB24409的規定;家具制造企業所使用的溶劑型木器涂料應符合GB18581的規定。
采用溶劑型涂料的涂裝工序,各環節及涂裝設備清洗應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經集氣系統收集導入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或排放管道,達標排放。
涂料、稀釋劑、固化劑、清洗溶劑、脫漆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輔材料在儲存和輸送過程中應保持密閉,使用過程中隨取隨開,用后應及時密閉,以減少揮發。
宜采用集中供料系統,無集中供料系統,工作結束后應將剩余的涂料及含揮發性有機物的輔料送回調漆室或儲存間。
集氣系統和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應與生產活動及工藝設施同步運行。應保證在生產工藝設備運行波動情況下集氣系統和凈化設施仍能正常運轉,實現達標排放。因集氣系統或凈化設施故障造成非正常排放,應停止運轉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待檢修完畢后共同投入使用。
管理方面,涂裝企業應做以下記錄,并至少保持3年。記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所有含VOCs物料(涂料、稀釋劑、固化劑、清洗劑等)需建立完整的購買、使用記錄,記錄內容必須包含物料名稱、VOCs含量、購入量、使用量、回收和處置量、計量單位、作業時間及記錄人等;
b)含有VOCs物料使用的統計年報應該包括上年庫存、本年度購入總量、本年度銷售產品總量、本年度庫存總量、產品和物料的VOCs含量、VOCs排放量、污染控制設備處理效率、排放監測等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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