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標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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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3部分:家具制造業》(以下簡稱“標準”)已經山東省政府批準,由省環保廳、省質監局正式發布,將于2017年9月3日起實施,這是山東省揮發性有機物系列排放標準的第3部分。為方便公眾全面了解該標準編制的背景、主要思路、技術可行性等,現做以下解讀。
一、“標準”編制背景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導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學煙霧的重要前體物,主要來源于化工生產、燃料涂料制造、溶劑使用等過程,部分VOCs具有致癌、致突變、致畸作用,可直接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家具制造業的涂裝工序屬于溶劑的使用過程,是環境空氣中VOCs排放的重要來源。我省是家具產業大省,規模以上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全國12%,其中實木家具總產值排全國第一位。我省家具表面涂裝過程使用的涂料和有機溶劑種類繁多且用量大,多數企業生產車間及涂料貯存車間密閉性較差,且未能配備有效的污染治理設施,導致VOCs排放量大,并以無組織排放為主。因此,制定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標準對于控制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二、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特點
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與涂料類型有關。涂裝相同面積時,使用油性涂料產生的VOCs最多,水性涂料次之,粉末涂料最少。我省家具制造企業生產過程主要使用聚氨酯類涂料、硝基類涂料、醇酸類涂料等油性涂料,VOCs排放量較大。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還與涂裝技術有關。涂裝相同面積時,空氣噴涂技術產生的VOCs最多,靜電噴涂和刷涂等工藝產生的VOCs較少。我省多數家具制造企業以空氣噴涂為主,在家具制作過程中需多次進行底漆和面漆噴涂操作,導致涂料利用低,VOCs排放量大。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與車間密閉性及末端治理措施也有很大關系。我省多數家具制造企業的生產車間為半封閉形式,生產設備分布不集中,部分企業只對污染較集中、較嚴重的噴漆工位、烘干工位等工位產生的廢氣進行收集和處理,而大部分有機廢氣仍以無組織的形式排放。且相當一部分企業未采取任何末端治理措施,部分企業僅安裝水吸收等簡易VOCs治理設施,對VOCs處理效率較低,導致VOCs排放量大。
三、目前家具制造業可行的VOCs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家具制造業涂裝VOCs廢氣治理可分為防、治兩條途徑。“防”主要是源頭控制,即通過提高低有機溶劑含量的環保涂料(水性涂料或粉末涂料)的使用比例,改進涂裝工藝技術(旋杯式霧化靜電噴涂、空氣霧化靜電噴涂、刷涂、滾涂等),研發智能化涂裝測試線,涂裝車間充分密閉等方法,減少VOCs產生!爸巍敝饕菍ν垦b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VOCs廢氣進行收集凈化處理。結合省內典型家具制造企業實地調研和各類家具制造企業資料調研結果,家具制造業VOCs廢氣較高效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水吸收+活性炭吸附組合工藝、蓄熱式催化燃燒(RTO)等。
從我省家具制造企業涂裝工藝水平、污染控制技術及調研實測數據來看,企業可采取原料調整、改進噴涂工藝或噴涂技術、配套高效的污染治理設施等方式能夠實現達標排放。
四、標準制定的主要思路
標準按照污染物毒性、光化學反應特性和檢出濃度等因素,綜合選取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作為控制因子。
我省家具企業數量眾多,規模及管理水平差別較大,標準對現有企業設置兩個時段,留出約一年的時間進行涂裝工藝和處理設施的改造。自標準實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現有企業執行第Ⅰ時段的排放限值。新建企業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現有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第Ⅱ時段的排放限值。
本標準規定了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最高允許排放速率限值及廠界監控點排放限值,可從污染物的排放濃度、排放量及無組織排放三個方面對VOCs的排放形成控制。苯的毒性較大,通常情況下企業排放廢氣中檢測不出該項污染物,因此將苯第Ⅰ時段的排放濃度限值確定為1.0mg/m3,第Ⅱ時段的排放限值加嚴至0.5mg/m3。甲苯及二甲苯在企業使用的涂料中普遍存在,且兩種污染物性質類似,對其合并進行控制,將甲苯+二甲苯第Ⅰ時段的排放濃度限值確定為40mg/m3,第Ⅱ時段的排放限值加嚴至20mg/m3。結合我省實際排放現狀并參考其他省市標準,將VOCs第Ⅰ時段的排放濃度限值確定為80mg/m3,第Ⅱ時段的排放限值加嚴至40mg/m3。鑒于家具行業VOCs的排放與涂料類型、涂裝工藝和環境管理水平密切相關,因此標準中提出了相應的工藝操作和生產管理要求,并對廠界監控點排放限值提出了要求。
五、標準實施的作用
(一)促進技術進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通過制定實施本標準,將推動我省家具制造企業不斷改進生產工藝,提升VOCs污染治理水平,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二)控制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按照企業現狀排放濃度進行測算,VOCs平均減排幅度為77%,特別是對空氣質量影響顯著的甲苯、二甲苯等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減少,環境效益顯著。
(三)強化環境管理,完善標準體系。目前,我國尚未頒布針對表面涂裝行業的VOCs排放標準,僅在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規定了苯、甲苯、二甲苯等十余種VOCs物種的排放限值,但其存在控制因子少、排放限值較寬松,監測方法、控制要求缺失等問題。制定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標準,能夠為控制家具制造業VOCs污染提供依據,強化環境管理,完善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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